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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选[2008]1号
各市委,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录用石磊等167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单附后)。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委、市政府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确保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立志在农村基层锻炼成长,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录用人员名单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