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能测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和长跑(交警铁骑岗位为2000米、其他岗位为男1000米、女800米),两项测试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技能、专业技能测试
文书内勤、案管、警情平台值守、窗口服务、图侦、消防协管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影视制作岗位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应聘文书内勤、案管、窗口服务、交警铁骑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铁骑岗位考生)等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常识。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评
以上测试合格后,需要参加心理测评。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上述测试情况,按录用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政审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82225057。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为其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协议,薪酬待遇分别按录用财政隶属关系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本简章所述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此次招聘由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同时报多处,多报视为无效。
4.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或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个人社保金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6.录用后用人部门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
2024年6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