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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江苏人才网www.jsrc.com 时间:2024/11/7 阅读:140次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技术服务类

招聘人数:1人。

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优先,具体可参考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至2006年11月之间出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4、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察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仍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须参加体检要求的全部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4、体检前需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报告(要求征信良好),作为考察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sthjj.nanj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四、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315590(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附件: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报名表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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