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我县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凡是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不得报名本次招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由镇(街道)开发“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人员下载或现场填写《徐州市丰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报名人员本人到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进行现场报名,由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及录用。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就业困难人员所需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公告;
2、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每人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审核考察
镇(街道)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胜任岗位工作为最低要求,采取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择优考察录用。
五、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县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县人社局通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六、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标准按丰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倍执行(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镇(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阳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516-68879095
梁寨镇便民服务中心:0516-68898910
赵庄镇便民服务中心:0516-89161087
大沙河便民服务中心:0516-68896207
王沟镇便民服务中心:0516-83652691
首羡镇便民服务中心:0516-68879968
欢口镇便民服务中心:0516-89531038、0516-89530117
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16-89215320
附件1:
附件2:丰县公益岗报名登记表(点击下方二维码下载)
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